离婚诉讼中申请进行亲子鉴定的方法:申请人可以提供需要进行鉴定的相关证据,向提出书面申请,确认有必要进行鉴定的,应当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不得强制,但可以做出支持申请人主张的决定。
办理离婚做亲子鉴定 离婚案件亲子鉴定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
父或者母向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