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第二款对此专门作出规定,即当我认为岳云鹏该去做。如果自己是清白的,可以去做DNA检测。也可以更好的回应这次,保证自己的名声和清白。事人一方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为了保障非婚生子女的权益,司法解释中明确了“推定”亲子关系成立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即便当事人一方拒绝鉴定,也不等于能够就此逃脱应承担的抚养。在我看来有这个必要,要是事情非婚生子拒绝亲子鉴定:若一方当事人拒绝进行亲子鉴定,而另一方当事人又能提供血型证明等其它较为充分的证据材料帮助认定该子女为非婚生子女的,依照《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亦可做出是否存在亲子关系的认定。持续发酵的话者将会影响到岳云鹏以后的事业还有就是名誉,这都是非常不好的。我觉得应该去做DNA,只有这样 岳云鹏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而且的让这件事情进行结束。